空氣拉警報 學生將可不用到校!
[2014-06-16]
教育部上周修訂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緊急應變作業流程》,首度明文增列因空氣污染達一定標準,各縣市可決定是否停課;教育部指出,依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http://taqm.epa.gov.tw/)全國空品區空氣品質預報,前一日下午5時預報次日PSI值達400以上(PM10達500μg/m3以上、PM2.5達350.4μg/m3以上),即達停課標準,學校將能放「空汚假」。
教育部表示,空氣惡化緊急作業流程分「監測」、「預警」及「聯繫」,若環保署測到空污PSI值連續2小時達100以上或PM10達150μg,即需立即聯繫學校採取防護措施;另依環署空氣品質預報,前一日下午5時預報次日PSI指標若達400以上、或PM10達500μg、PM2.5達350.4μg,即達停課標準,可比照颱風假,縣市可決定是否停課。
教育部資科司高級管理師韓善民指出,新修訂的空污緊急應變流程,是增列了空汚、霾害停課標準,依照記錄,台灣過去只有2008年曾有1次達到此標準,但這次明文規定是為讓縣市政府有依據,例如比照遇到颱風天,看到了空污指標的預測值,由縣市決定是否要放假。
對於懷孕、氣喘、慢性呼吸道、心血管疾病及過敏性體質等高風險族群師生,更放寬請假標準,若預報PSI達300以上、PM10達420μg、PM2.5達250.4μg,即可請假做居家健康管理,不列入操行評量。
環團批評教育部訂定PM10達500微克/立方公尺以上、PM2.5達350.4微克/立方公尺以上才停課「太不可思議」,指世界衛生組織研究PM2.5超過65微克/立方公尺就對人體有害,凸顯政府對兒童呼吸健康太過漠視,並呼籲從源頭做好空污總量管制。
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說,空污對兒童發展影響很大,教育部應該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的研究,重新擬定合理的停課等相關標準,且要徹底解決空污問題,保障學童的安全,應有更積極作為,《空污法》第8條在1999年時已增訂總量管制的條文,但第12條卻規定要經濟部會同才能公告實施。這10多年,因經濟部不同意而使總量管制的條文形同無物。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說,訂定到那麼「嚴重」標準才停課,顯示政府一直沒有正視改善空污的決心,台灣空污問題不是只有中國霾害影響,如何把台灣污染源做改善,對於排放空污的工廠做更有效的管制,才能真正保護到學生及孩童。(蘋果日報 劉嘉韻、洪敏隆/台北報導)